为扎实开展清新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,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工作部署,经清新区审计局党组同意,成立清新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组 长:唐宝通(党组书记、局长)
副组长:刘国雄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罗永康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李荣平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陈皓晟(党组成员、区经责办主任)
成 员:张明燕(办公室主任)
冯 静(行政企业股股长)
张 恒(经济责任股股长)
潘禧奇(财政和项目投资股股长)
李锡锋(审计和监事服务中心负责人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张明燕同志兼任,办公室成员由区审计局办公室人员兼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领导小组在区委和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1.学习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,研究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事项。
2.加强对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,统筹推进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。
3.及时掌握全局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,研究分析存在问题,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议。
4.指导筹备相关工作会议,做好会议准备、会议纪要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等工作。
5.指导编发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简讯、情况简报,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、报告等工作,及时向局党组反映动态和总结经验。
6.指导各股室发挥职能作用,形成齐抓共管合力。
7.接受区委指导组的督促指导,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,确保学习教育质量。
8.完成区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工作制度
1.请示报告制度。加强向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沟通,及时了解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对党史学习教育最新部署要求,梳理汇总全局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等,向局党组请示报告。
2.工作会议制度。根据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部署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,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,学习传达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领导小组有关要求,听取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汇报,调度全局学习教育进展情况,讨论决定区审计局党史学习教育相关事项。
3.督办落实制度。局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全面督促指导,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各分管股室的督促指导,发现典型、总结经验,提出工作建议,明确整改方向,并将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,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质量。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列出具体清单,明确各股室责任人和完成事项,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
4.保密工作制度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,防止泄密失密。加强保密教育和安全管理,对未经核准和公开的文件材料参照保密管理,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或透露。违反保密有关规定造成泄密失密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
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党组
2021年4月13日